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304破申5号
深圳市优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瞿华艳向本院申请深圳市优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受理申请人瞿华艳对被申请人深圳市优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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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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