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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发布时间:2023-05-13 03:35:57 阅读次数:463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公告


2022年12月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22)粤03破申884号《决定书》,依法决定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美尚生态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月15日(含当日,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前,以邮寄电报的形式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登记债权(邮寄申报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39号国速中心27c,联系人:林律师、张律师,联系电话:18028718921、18028718967,邮政编码:518001,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可从本公告附件下载获取。

若后续英尚生态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破产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深圳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之日(2022年12月5日),如未来阶段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美尚生态重整,债权人可就深圳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进行补充申报,债权利息等将根据正式重整受理情况予以调整。

关于债板申报的具体事项,请详细阅读《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

如预重整期间需要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21216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