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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受理公告——深圳市民声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13 04:20:59 阅读次数:469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3破申241号   

 

深圳市民声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吉安市井开区江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你方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审查完毕。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3破申2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

受理申请人吉安市井开区江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被申请人深圳市民声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